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学部选拔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生处审核,经2019年6月19日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食品工程专业2017级祝朝霞为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发给人民币5000元奖学金;食品工程专业2017级邵琪、郝金伟、王瑞澄为优秀研究生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发给每人人民币2000元奖学金;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如对以上同学的奖学金获得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研究生处反映。
公示期: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3日
地 点:主楼A区305室
电 话:85963915(内线6034 )
2019年6月19日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