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校三十周年”体育竞赛规程
羽毛球竞赛规程(教职工组)
一、竞赛主题:“激情绽放 羽乐共享”
二、竞赛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
三、竞赛地点:羽毛球馆
四、竞赛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五、参赛要求及说明: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由各部门负责完成赛前体检及运动员保险。
3.每场比赛队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场地,没列入秩序册参赛名单的其他教职工不得临时报名参加比赛。
4.比赛用球:亚狮龙5号球,由校工会提供。
5.比赛服装: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自带球拍,身着适合羽毛球运动的运动服装及运动鞋,违规者按弃权处理。
六、竞赛规则:
1.比赛规则采用最新世锦赛《羽毛球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选手,参赛人数和项目均不限制,队员可以兼项比赛。
2.本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按报名人数进行分组,第一阶段采取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如单项比赛报名人数少于6队(人),则采取单循环赛制排定名次。
3.本次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场比赛一局31分制,15分时交换场地,抢31分,先到31分者为获胜方。
4.每场比赛参赛运队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比赛开始后五分钟内不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5.场上参赛选手及场下观众须服从裁判判罚,如有异议,可向总裁判长申诉。
七、报名及领队会议日期:
1.各部门需上报领队一人(名字及电话),各单项电子报名单(excel格式)必须于8 月31日12:00时前发送至邮箱(dfxytyjs@126.com),过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2.领队会定于9月1日12点20分在体育馆会议室进行,请各部门领队准时参加。
八、录取与奖励:
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品,报名不足八人则减一录取。
九、其他:
1.比赛裁判员由学院体军部教师及校羽毛球协会学生担任。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军事教研部另行通知,赛事负责人朱岩老师,咨询电话:18846105675。
乒乓球比赛规程(教职工组)
一、竞赛主题:“团结奋进,激情乒乓”
二、竞赛日期:9月11日—15日11:50—12:50
三、竞赛地点:乒乓球馆
四、竞赛项目:男子单、双打,女子单、双打,混合双打
五、参赛要求及说明: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由各部门负责完成赛前体检及运动员保险。
3.每场比赛队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场地,没列入秩序册参赛名单的其他教职工不得临时报名参加比赛。
4.比赛用球:全运会或世锦赛用球,由校工会提供。
5.比赛服装: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自带球拍,身着适合乒乓球运动的运动服装及运动鞋,违规者按弃权处理。
六、竞赛规则:
1.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选手(男子单打除外),参赛人数和项目均不限制,队员可以兼项比赛。
2.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运动员比赛位置,第一阶段采取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出前四名。如单项比赛报名人数少于6队(人),则采取单循环赛制排定名次。
3.每场比赛参赛运队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比赛开始后五分钟内不到场者,按弃权处理。
4.场上参赛选手及场下观众须服从裁判判罚,如有异议,可向总裁判长申诉。
七、报名及领队会议日期:
1.各部门需上报领队一人(名字及电话),各单项电子报名单(excel格式)必须于9月6日12:00时前发送至邮箱(dfxytyjs@126.com),过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2.领队会定于9月7日12点20分在体育馆会议室进行,请各部门领队准时参加。
八、录取与奖励:
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品,报名不足八人则减一录取。
九、其他
1.比赛裁判员由体军部教师及校乒乓球协会学生担任。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军事教研部另行通知,赛事负责人张克峰老师,咨询电话:13394510377。
校园长跑接力赛(学生组)
一、竞赛主题:“薪火相传 再创辉煌”
二、竞赛时间:2023年9月13日13:30—15:00
三、竞赛地点:校园内指定路径(甬道)
四、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由各单位负责完成赛前体检并参加相应的保险。
2.参赛运动员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参赛。
3.报名后比赛期间如出现运动员身体不适情况,经上报组织方获批后可临场调整其他队员参赛。
五、竞赛规则:
1.各学院选派20名学生(10男、10女)组建一支代表队。
2.比赛全程一共设立2个接力点,各代表队每个接力点设10人,接力顺序自定。
3.以最后一名同学到达终点线结束计时,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六、报名及领队会议日期:
1.各部门需上报领队一人(名字及电话),各单项电子报名单(excel格式)必须于9月7日12:00时前发送至邮箱(dfxytyjs@126.com),过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2.领队会定于9月8日12点20分在体育馆大厅进行,请各部门领队准时参加。
七、录取与奖励:
1.比赛奖励前三名。
2.前九名分别以20、16、14、12、10、8、6、4、2分计入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阳光体育季团体总分(如有弃权不计分)。
八、其他:
1.比赛裁判员由体军部教师及校学生会体育部学生担任。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军事教研部另行通知,赛事负责人成福民老师,咨询电话:15146618315。
篮球比赛规程(学生组)
一、竞赛主题:“逐梦 蓄力 飞扬”
二、竞赛时间:2023年9月13—27日
三、竞赛地点:篮球馆
四、参赛办法:
1.以各学院为单位参赛,各单位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2.各单位准报男、女子各一队(每队运动员最多十二名),号码必须在00-99之间。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部在籍学生,不得外借队员,违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由各单位负责完成赛前体检并参加相应的保险。
五、竞赛规则:
1.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比赛首先采用分组循环,分A、B、C两组,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每场胜积2分、负积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第二阶段,每个小组的第一名和一个成绩最好的第二名争夺本次比赛的前四名。
3.比赛采取2×15分钟。
4.如有一方在比赛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后还未到场比赛,则以弃权论处,判对方20 :0获胜。
5.各队必须统一服装,并必须有明显的号码标志,参赛两队服装相近时,客队须更换比赛服装(如不统一服装裁判员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该队比赛)。
6.运动员一律不允许佩带任何饰物(包括眼镜),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7.在比赛过程中,严格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如发现不文明行为者(包括观众)视其情节给予处分。在比赛中如果发生打仗事件,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本年度比赛资格。
六、报名及领队会议日期:
1.各部门需上报领队一人(名字及电话),各单项电子报名单(excel格式)必须于9月7日12:00时前发送至邮箱(dfxytyjs@126.com),过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2.领队会定于9月8日12点20分在体育馆会议室进行,请各部门领队准时参加。
七、录取与奖励:
1.比赛奖励前三名。
2.前四名分别以20、16、14、12分,五至九名均以4分计入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阳光体育季团体总分(如有弃权不计分)。
八、其它:
1.比赛裁判员由体军部教师及篮球裁判班学生担任。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军事教研部另行通知,赛事负责人赵玉珩老师,咨询电话:17745607178。
黑龙江东方学院三十周年校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