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馆课余时间实(试)行“预约入馆”管理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有效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力促进我校“阳光体育工程”深入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体育馆课余时间实(试)行“预约入馆”管理模式,具体管理办法与要求如下:
一、起止时间:每学期开馆日至闭馆日(具体开、闭日期另行通知)。
二、预约时段:
工作日17:00—19:00;19:00—21:00。
休息日13:00—15:00;15:00—17:00;17:00—19:00;19:00—21:00。
休息日上午为体育社团活动时间,不予预约;按学校规定执行的法定假日不予预约。
三、收费方式:
1.学生:预约时段免费;
2.教师:工作日中午时段(11:40—13:00)综合馆免费,游泳馆收费(每场10元);可预约时段综合馆每小时5元(1小时后每12分钟1元),游泳馆2小时10元(2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5元)。
四、运动区域限流规定:游泳馆80人;篮球馆1、2、3号场地各30人;羽毛球馆1至8号场地各4人;乒乓球室30人;健身室20人;排球场地30人(暂不开放,如开放时取消篮球馆3号场地预约功能)。
五、管理办法:
1.学生及教师可以通过PC端或移动端完成网上预约,操作说明详见体军部网站(http://www.hljeu.edu.cn/ty/main.htm)通知栏;
2.可提前48小时完成预约,每人每天可预约一次,预约时段1小时前可退约。既定入馆时间前20分钟可扫码入馆,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预约者候场或到约定区域活动,过约20分钟没进行扫码入馆自动退约,每出现一次自动退约登记一次违约;
3.预约成功后须在预约时段到综合馆、游泳馆前台扫码入馆,锻炼结束后须再次扫码离馆,且离馆时间不早于既定离馆时间前60分钟,不迟于既定离馆时间后2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范围扫码离馆按违约1次处理;
4.出现两次违约7日内没有再次预约资格;
5.入馆人员必须保证为预约者本人,如综合馆、游泳馆前台设备端无法核对入馆者即时身份信息,须按管理要求提供身份证或校园卡,以便核验信息。
六、其他说明:
1.遇因公使用场馆或不可抗因素等导致场馆不能使用,管理部门在取消某一阶段(时段)预约功能时,系统会自动生成提示信息并及时发送至预约客户端;
2.体军部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预留俱乐部活动时间,活动时段不予预约;
3.体军部将根据学生运动需求、意见反馈等多种因素及时调整各运动区域人数限制规定,联系电话:0451-86653645,联系人郑延峰老师、邹戎祖老师。
体育军事教研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