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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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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假时间1.清明节: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周六)上班,上双周周二课。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二、注意事项1.因假期耽误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时间补课,学部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4月4日、5月1日18:00前返回学校,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