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非黑龙江省生源在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时需要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有续贷意向的在校学生(生源地为非黑龙江省的其他省份)
二、系统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后提交,等待审核。
三、截止时间 2017年6月9日
四、注意事项
1.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务必提交续贷申请,否则无法成功贷款;
2.要求学生务必认真填写续贷声明,不符合要求者将审核退回重新填写。
学务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