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17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6浏览次数:92

尊敬的2017级新生家长:

        您好!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能够顺利进入黑龙江东方学院学习!感谢您对我们学院的信任和充分肯定。我代表学院全体师生热忱欢迎您的孩子加入我们这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同时对您在孩子成长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敬意!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院校,2013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15年通过了“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验收,2017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学院始终坚持非营利公益性办学方向,坚持多科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企业进校、课程置换、共建专业等多种培养方式,与“国家乳业工程技术中心”、“万豪集团”、“凤凰教育集团”等近百家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构筑联合培养的育人平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建校至今培养了37000余名毕业生,毕业生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意识,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连续14年位居全省高校前五位,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数连续5年位居黑龙江省高校首位。

        现在,您的孩子进入了黑龙江东方学院,我们就成为了一家人。把孩子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心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了实现我们共同的目标,希望家长与学院齐心协力,共同教育引导孩子,促其顺利完成学业,成人成才回报家庭和社会。在即将报到入学之际,请各位家长细阅此信并按《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级本科生入学报到须知》的引导,督促孩子准时前来报到,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常与孩子联系并尽量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启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入学教育活动,请您协助学校教育好您的孩子,积极参与,努力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2017级新生家长会于2017年9月3日(周日)下午15:00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08报告厅召开,诚邀您的参与。我们将安排志愿者在当天14:30于体育馆新生报到现场带领家长们一同前往。

        三、大学不是学生的终极目标,它是人生过程中的一个关键节点。请督促孩子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珍惜时间,合理安排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阳光体育季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与同学、老师沟通交流并和谐相处,抓住各种机会锻炼自己,争取全面发展。

        四、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多与孩子交流,教育孩子遵纪守法,珍爱生命,高度重视人身与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孩子的生活消费和非必要支出,谨防养成抽烟、酗酒、沉迷网络游戏、虚荣攀比、挥霍浪费、网络贷款等不良生活习惯。建议在孩子大一期间不要配备电脑,以免影响学业。

        五、您的孩子若有某种特异体质或异常情况,请您主动告诉辅导员或学院领导,以便学院老师、同学给予特别关心和关注。

        六、理解并支持学院对学生的严格管理。严格遵守辅导员请销假制度,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学校、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对于学生擅自旷课离校的,我们将视情节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严禁学生考试作弊和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建议您与辅导员老师互留联系方式,每学期与辅导员老师至少联系一次,密切关注孩子的成长。 希望您关注“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处”微信公众账号,及时了解学院各项动态。欢迎您和孩子加入各学部“2017级新生入学交流群”(QQ群见下表),在线咨询和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相关事宜。此外,您还可以把对学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我们愿为您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每一个终点,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结束,都是一个新的开始。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会为孩子们开辟一次充实多彩的大学历练之旅,让他们更好更健康地成长。

        此致

        敬礼!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