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法治工作测评专题工作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17浏览次数:203

6月15日上午,我校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部署会议在主楼823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张明华出席会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部学生工作副主任、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务处处长高文举解读了《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届毕业生离校教育方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筹备工作方案》等文件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张明华对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重要工作之一,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毕业生离校工作落实落靠。要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变化,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超前识别、主动作为,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调动全校力量,统筹推进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二是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各学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结合毕业生个一”主题教育方案,结合本单位和学生具体情况,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校荣校教育、诚信感恩教育,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离校氛围,让毕业生真真切切感受到来自母校的关心关切,培养毕业生的家校情怀。三是细化方案,把握重点。要细化研判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材料发放等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充分沟通,加强协同配合,密切合作,坚持全校上下一盘棋,把离校工作做实做细。四是注重细节,周到服务。各职能部门、各学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把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学做好服务保障,创新工作方法,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温暖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