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树立典型、奖励优秀,充分调动广大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展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的评定工作。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经各学院联评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奖学金联评小组联评,推荐赵学贵等1173名同学为我校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巨众等491名同学为我校本科生学习进步奖获得者。
现将学校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学习进步奖获得者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时前与学生处联系。
电话:86653602(外线) 6031(内线)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校学习进步奖获得者名单公示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校学习进步奖获得者名单公示.xlsx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处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