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处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学院联评推荐,学生处审核,报请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同意,推荐王若云等2976名同学为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见附件)。
现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9时前与学生处联系。
办公地点:主楼A309室
联系电话:86653602(外线) 6031(内线)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名单(公示).xlsx
学生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