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3]29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审核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审核,本年度我校共有4名学生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现将202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高校助学贷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1 | 陈思颖 | 食品工程学院 |
2 | 李国伟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朱鑫宇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浦丹 | 人文学院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生处反应情况,对线索不清或匿名信件、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53602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