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我校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在主楼823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张明华出席会议,学校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研究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图书馆、档案馆、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毕业班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处处长高文举解读了《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毕业生离校教育方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筹备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张明华对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毕业生离校工作落实落靠。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教育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关心关爱学生,调动全校力量,统筹推进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结合毕业生主题教育方案和本单位学生具体情况,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就业创业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安全教育,营造温馨、和谐的毕业离校氛围,让毕业生真真切切感受到来自母校的关心关切,培养毕业生的家校情怀。三是细化方案,把握重点。要细化研判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全面做好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材料发放等重点工作,确保学生顺利走向工作岗位;各部门要充分沟通,加强协同配合,密切合作,坚持全校上下一盘棋,把离校工作做实做细。四是注重细节,周到服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把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方案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各学院做好服务保障,创新工作方法,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温暖离校。
学生处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