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营造文明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文件,结合省教育服务中心指导意见和学校2025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联评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联评,推荐崔思筠等30名学生为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期10月13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下午16时前与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联系电话:86653602(外线)6031(内线)。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xls
学生处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