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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和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黑龙江省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黑学位[2013]2号)文件精神,现正式开展我校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部申报。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文件,成立由学校专家、校外专家和行(企)业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部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学校评审。学校将采取申报学科汇报、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票决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学位办。
4.后续工作。省学位办组织学科答辩、专家审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二、时间安排
相关学部需在
联系方式:郑伟
联系电话:8596915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黑龙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