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为了保证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现开始办理2015年度校内教职工车辆通行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统一办证工作,将本部门需要办证的教职工车辆进行集中登记。办证人员需要提供驾驶证、行车执照复印件(两证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单位在4月10日前统计上报到保卫处,办证地点在综合楼251室。
保卫 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