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审核评估期间的学风建设、文明养成、公寓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工系统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包括学风建设督查方案、文明养成督查方案、公寓标准化建设督查方案。
一、学风建设督查方案
为配合学校本科教学迎评工作,结合《艺术设计学部加强学风建设的方案》,提升学生学习状态,配合学校学风督查组工作,成立学部学风建设督查组,深入班级教室,更好的推进学部学风建设工作。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董 颖
副组长:赵欣宇
组 员:林 海 肖忠宇 权 威
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教309
投诉举报办公室:二教315
2.学风督查学生干部小组
组 长:李丹阳
监督员: 于 宁 张秋涵 李宗蔚 程禹僮 史艳齐 井 凯
邵圣博
资料员: 李 哲
3.学风督查班级责任人
负责人:各班级班长
成 员:各班级学委
(二)工作职责
1.督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风督查工作,指导学风督查学生干部小组和学风督查班级责任人具体工作,每日抽查班级上课情况,对学生课前、课中、课后进行全方面的监督检查。根据在督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调整与反馈。全力配合学校学生督察组工作。
2.督查学生干部小组做好学生课前、课后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学生将食物带进教学楼、上课迟到、早退情况。佩戴工作袖标,认真记录违规学生信息。
3.督查班级责任人做好学生课中督查工作,协助任课教师,重点监督学生上课吃零食、玩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事宜的现象,认真填写班务日志。
(三)实施方案
1.领导小组每日于7:50、12:50两个时间段对各年级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对所负责年级上课状态不好的班级听课至少一次,深入了解学生上课状态,对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高班级整体上课状态。
2.学生干部小组在二教大厅设立学风监督点,严查迟到早退以及“四带”情况。根据小组成员课表制定值班制度,每日于7:50、9:35、12:50、14:15四个时间段对学生进行检查。每日16:00上报领导小组检查结果以及汇报出现的问题。
3.班级责任人每日提醒学生带好“四带”,以身作则,协助领导小组以及任课教师做好课堂监督管理,做好班务日志记录,对重点学生做好记录,每日16:00上报领导小组。
(四)扣分细则
1.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发现一次扣除德育学分5分。出现旷课现象,按2学时10分扣除。
2.将早餐、零食等带入班级者,发现一次扣除德育学分5分。在教室内食用者,发现一次扣除德育学分10分。
3.课上玩手机、睡觉者,发现一次扣除德育学分5分。
4.“四带”不全者,发现一次扣除德育学分5分。
二、学生文明养成督查方案
结合《黑龙江东方学院德育成绩管理办法》及《文明养成实施方案》,打造文明,礼貌的校园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董 颖
副组长:林 海
组 员:肖忠宇 权 威 赵欣宇
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教309
投诉举报办公室:二教315
2.督查小组
⑴巡逻组
组 长:赵 博 邵天琦
组 员:15级、16级党员(每个楼层4名党员)
督查时间:大课间及中午午休时间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吕 鹏
组 员:刘宇瑶
(二)督查内容
1.宣传推广学部学生文明公约“六要六不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查,有考试有验收。
要尊师重道,师生问好。
要上课四带,认真听讲。
要垃圾分类,注意环保。
要举止文明,用语礼貌。
要排队就餐,勤俭节约。
不要在公共区域吸烟,破坏环境。
不要抢占电梯,学会礼让师长。
不要在教室就餐,乱扔垃圾。
不要课堂睡觉、玩手机,违反纪律。
不要公共场所谈情说爱,举止得体。
不要使用违规电器,安全第一。
2.在日常行为中,要严格按照本督查方案督查,如有学生违反,将依据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公寓标准化建设督查方案
为配合学校本科教学迎评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学生公寓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八无一齐”的学生公寓标准,根据学部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董 颖
副组长:肖忠宇
组 员:林 海 权 威 赵欣宇
2.学生干部督查小组
组 长:李丹阳
监督员:孙振宇 李亚欣 徐 萌 张宝帅 杨振铎 赵俊宇
李 贺 李佳欣 奚 洋于晨曦 王生文 胡太魁 高雨欣 姜佐明
3.寝室责任人
各寝室寝室长
(二)文明公寓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领公寓督查工作,指导公寓督查学生干部小组以及寝室长具体工作,定期检查寝室安全、卫生、禁烟、垃圾分类情况,根据在督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调整与反馈。全力配合学校学生督察组工作。
2.学生干部督查小组负责每天对各寝室安全、卫生、禁烟、垃圾分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记录,负责《艺术设计学部公寓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与公寓变准化建设相关的宣传工作并与学部党员责任区工作形成合力。
3.公寓寝室责任人
寝室责任人负责规范本寝室的安全、卫生、禁言、垃圾分类等日常行为,带领寝室同学认真完成值日工作,每天离寝前检查断电、锁门等安全情况,配合学生干部督查小组工作。
(三)检查制度
领导小组对学生干部督查小组、各寝室负责人、党员、学生干部的工作效果进行随机抽查记录并作出反馈。
学生干部督查小组负责每晚21点30分至22点30分对各寝室、党员寝室、学生干部寝室进行检查记录并及时总结上报。
各寝室负责人每天早7点至7点30分督促值日生、寝室成员打扫寝室卫生。寝室负责人离寝前要做断电锁门的安全检查。
艺术设计学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