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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成立就业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者:朱光发布时间:2023-04-26浏览次数:704

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成立就业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学校就业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完成2022届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学院决定成立就业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责任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就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判就业形势,每周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学院就业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全院就业工作政策举措,确保831日前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去年平均水平(86.16%),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二、组成人员

 长: 张建设

常利国

成  王航

        徐丽、许妍、于杰、

        肖忠宇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机制。就业工作实行“学校主导、部门统筹、学院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切实担负起就业工作主体责任,举全院之力,认真开展好百日冲刺和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二)强化思想认识。要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灵活方式和多种形式实现就业,鼓励参军入伍,鼓励采取灵活方式就业。

(三)压实工作责任。院长和书记作为学院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围绕就业工作目标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人人都有指标,形成高效有序、良性互动的工作氛围。

(四)精准指导服务。要逐人了解、逐人指导、逐人落实、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数据稳、效果好。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掌握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思想动态、择业诉求和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人负责”要求精准指导和帮扶。

(五)促进教学联动。用就业的“镜子效应”、“尺子效应”推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通过就业反观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学建设、课程改革、培养方案等方面,构建“招生培养就业”反馈机制,将就业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开展、就业基地建设等方面,促进人才培养“供销对路”。 

(六)完善考评办法。制定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表彰奖励办法,将就业工作与班子考核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经费预算挂钩、与招生计划挂钩、与绩效津贴挂钩。将学生能否充分就业作为风向标来评价学院、干部、教师与职工工作业绩的重要一项。

(七)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对教育厅和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条核查。对于指导帮扶不到位、数据更新不及时、核查发现明显问题、就业推进缓慢、影响学校整体就业工作的要进行问责追责,由学院院长和书记向学校做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