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按照学院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学院财务工作会议”精神,鉴于资产管理体制、机构和网络管理系统的变化,为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明确职责范围,落实管理责任,经与人事处相商,现就重新明确资产管理员及其职责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产管理员职责
1、落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熟悉学校资产管理流程。
2、能够熟练使用资产管理系统,指导本单位人员及时准确完成资产变动信息录入工作,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帐、卡、凭证管理,指导使用人员管好所用固定资产。
4、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汇报。
5、协助资产管理办公室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学院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6、积极配合本单位负责人合理配置与调配资产,提高学院资产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7、校内单位变动、离校的人员,需在资产管理员监督下进行资产移交,办理资产变动手续。
8、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动,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并及时报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资产管理员报送要求
1、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2、每单位只上报1名资产管理员,但可根据本单位资产性质或使用方向的不同,设立多名管理员对资产管理员负责。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