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食品工程学院实验药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招标范围:食品工程学院实验药品、实验耗材采购,分批次供货。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即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四)供货要求:根据采购设备清单和配送时间要求供货。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前叁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则在试用期结束后终止合同。
试用期考核规则如下:
1.有3次送货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不合格。
2.出现2次所送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3.抽查所送货品价格,有3个货品价格超过当天市场销售价格的(特价商品除外),视为不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设备设施、技术、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资产管理处
方式: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0451-86653632
黑龙江东方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