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实验药品及低值易耗品供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李志辉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次数:38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食品工程学院实验药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招标范围:食品工程学院实验药品、实验耗材采购,分批次供货。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即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四)供货要求:根据采购设备清单和配送时间要求供货。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前叁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试用期不合格则在试用期结束后终止合同。

试用期考核规则如下:

1.有3次送货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不合格。

2.出现2次所送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3.抽查所送货品价格,有3个货品价格超过当天市场销售价格的(特价商品除外),视为不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设备设施、技术、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36日至20233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资产管理处

方式: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0451-86653632



黑龙江东方学院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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