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采购行为,加大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和实际需要,申报2024年采购计划,学校将根据各部门报送的采购计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采购方式,规划采购时间,保证采购品质。
一、报送范围
使用学校预算资金且采购金额1000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家具、耗材、服务等项目均应编报采购计划。
二、报送要求
1.采购项目必须提供完整的采购需求、数量、预算金额和预计采购时间,以便核对汇总。以下情况无需填报:
(1)已在智慧东方完成“招标采购申请”流程,资产管理处受理的项目无需填报。
(2)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采购项目在京东平台上自行采购,无需填报。
2.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招投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预算金额1000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在智慧东方履行“招标采购申请”流程,未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不予确认合同用印和签字报账。
3.采购计划清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6时。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邮箱dfxyzc@163.com。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