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由于信息统计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报送范围
信息统计填报的实验室范围是全校所有的教学和科研用实验(训)室。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信息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
2.各教学单位主要收集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收集单价≥40万元贵重仪器设备(设备明细详见附件5,请涉及学院填报)。
3.各填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性,填报前认真阅读“附件2:填报注意事项”和“附件3: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填报说明”。填报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
4.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四、任务安排及填报方式
序号 | 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填报方式 |
1 |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 资产管理处 | 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2 | 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资产管理处 | 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3 |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各相关教学单位、 资产管理处 | 附件5由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填写,资产处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4 |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172.16.0.77:8014/sysgl填报 |
5 |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172.16.0.77:8014/sysgl填报 |
6 |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172.16.0.77:8014/sysgl填报 |
7 |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教务处、各相关教学单位、资产管理处 | 附件6由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填写,资产处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8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 资产管理处 | 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汇总 |
所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并通过检测系统检测无错后,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报至教育部高教司。
五、填报工作进度要求
1.基表一、基表二由资产管理处统计,并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时间2024年9月25日。
2.基表三、基表七由各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填表,纸质版由填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送至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dfxyzc@163.com,完成时间2024年9月23日;资产管理处依据教学单位的报表,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时间2024年9月25日。
3.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并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fxyzc@163.com,完成时间2024年9月25日。
4.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所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进行数据检测和修正,并将检测无误的数据上报至教育部高教司,完成时间2024年9月28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