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资助育人的重要使命,丰富资助育人载体,根据《关于组建首批黑龙江省学生资助宣讲团暨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黑教服[2025]17号)指导意见,即日起开展我校2025年度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赋能青春奋斗”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时间
校、院、班级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6月。其他时段学生处和各学院根据学生日常管理,通过以知促行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特别是曾享受各类资助的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参考《资助育人活动形式参考单》(附件2)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好各活动环节具体部署,有条不紊地推进此项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加强对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工作思路,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成立以学生工作副院长为组长的主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为学院全体辅导员和学院团学组织主要负责学生干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各学院要加强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协调与指导,统筹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除完成附件中学校层面集中开展的活动外,要根据实际开展特色主题诚信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到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来,并及时将学院和班级诚信教育活动形成学院网文推送并报送学生处;三是各学院通过举办各项资助育人活动,精心选拔出1名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突出、表达能力较强的受助(奖)学生,推荐为校级学生资助宣讲团,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首批黑龙江省学生资助宣讲团推荐。
(二)强化宣传,丰富载体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更新活动情况、励志求学事迹、心得体会等信息内容,全面提升资助政策的传播力、引领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特色、人文精神、道德理念、家校共育的内涵,依托专业和学科特色,结合《资助育人活动形式参考单》(附件2)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总结凝练,规范报送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学生处报送本学院资助育人总结材料。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1.学院开展活动情况总结(电子版、纸质版)。
2.活动开展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活动时间、举办单位、学生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每项活动可以建立一个文件夹)。
3.学生资助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4)。
4.请各学院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及开展情况素材(图片影音材料等)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王鑫,0451-86653602(内线6031)
邮箱:39545812@qq.com。
附件1:黑教服〔2025〕17号关于组建首批黑龙江省学生资助宣讲团暨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pdf
学生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