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奇院长报告后,教职工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经与会教职工代表投票,报告和《黑龙江东方学院2013年教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获全票通过。
据悉,我院2013年教职工工资调整方案继续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为进一步建立优劳优酬的机制奠定基础;本次调整以增加岗位绩效津贴为主,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合理确定了教师工作量,调整了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
经学院理事会批准,我院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了《黑龙江东方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同时编制了十二五期间的教职工工资增长规划,并建立了教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保证每年按不低于10%比例提高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建院二十年来,我院不断深化以聘任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按需设岗、全员聘任、分类管理、择优竞聘、依岗定薪、绩效考核、合同管理、动态流动”的基本原则,建立了院内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以来,我院在定岗、签约、考核、晋升等各个环节设置的动力和压力机制日益显现,有效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学院的整体提升。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教代会暂行条例》中"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条款,学院副院级领导,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在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并现场接受了与会代表的民主测评。(摄影:王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