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权威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806

各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1241218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报名条件

1.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团总支寻访推介阶段(1241214

各团总支结合本活动要求,广泛动员,积极寻访,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的同学,需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同时也可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团总支收齐学生电子版报名表后,在1214日前统一上交至校团委。

(二)校团委寻访联评阶段(12141218

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上报情况,组织评审组联评确定推荐人选3-5。被推荐人进行相应宣传展示,并完成推荐工作。

第一步: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到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

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黑龙江东方学院***(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第二步: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在122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三)校团委审核阶段(12181226

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将①活动报名表、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③微博微信转发和④微信点赞截图以及⑤个人2寸蓝底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统一上交至校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团省委学校部参加省级寻访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立东  张 

联系电话:0451-866246486087

 

黑龙江东方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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