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2018年学院党校工作安排,决定自3月28日至4月25日举办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形式
通过集中辅导、自学、研讨交流、考试、撰写读书心得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学习十九大修订的《党章》以及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入党的条件、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手续等内容。
培训时间、地点详见《第二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资料
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和党课学习笔记,由各学部于3月27日统一到院党校(主楼A区819室)领取,每套25元。
三、考试形式
考试成绩由上机考试(满分50分,40分为及格)、撰写读书心得(满分30分,24分为及格)和课堂笔记(满分20分,16分为及格)三部分组成。上机考试地点在主楼机房(具体地点待通知),考场由院党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4月25日13:00-16:20。本次上机考试前,无试机环节、无补考机会。凡在考试过程中因计算机、考试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统一在最后一场考试中解决。考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到指定考场考试。上机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后交给各学部党总支。培训班学员的读书心得和课堂笔记于4月25日前交所在学部党总支,由各学部党总支指定2位党务干部于4月30日前批阅完毕。上机考试、撰写读书心得和课堂笔记三部分成绩由各学部党总支负责汇总审核。
各总支按参加本期培训学员总数的10%评出优秀学员(在备注中标识)。优秀学员评选条件是:积极参加培训班各项活动、出勤率100%、表现突出、成绩在90分以上,于5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dfxydb@163.com,同时打印一份,加盖党总支印章报送院党校(主楼A区819室)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根据上报的培训人员名单,认真组织学员培训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成绩优秀、工作积极、成绩突出、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威信高,并且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优秀师生选拔出来参加培训。
2、各党总支要对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员教育,提出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不准迟到、早退,确保集中精力按时参加学习。凡授课中迟到2次、请假2次或旷课1次的学员,均不予结业。各总支要指定一名同志为该培训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单位培训学员的管理。
中共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