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全体同学的利益。为加强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现面向全院公开竞聘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职位
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4名
二、推荐范围
1.各学部团总支、学生会可推荐1-2名现任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
2.院学生会现任副部长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可采用主席团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三、竞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在班级或同专业前1/2,有能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做好各项工作。
4.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奉献精神,严于律己,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及定位有较深理解,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使命感。
6.参加学生会主席竞聘的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学金优先考虑。
7.以下情况者不予以考虑:有挂科者;受过处分者;有过不诚信表现者。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请于6月14、15日每天16:30—19:00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活动中心101室)提交报名登记表、汇总表(附件1、2)和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
2.资格审查:校学生会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3.面试:
(1)候选人竞职陈述,每人3分钟;
(2)评委提问,候选人答辩。
五、竞聘要求
1.各学部团总支、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学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坚持择优原则,确保所推荐的学生应是本单位中最具代表性的学生。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竞聘工作顺利开展,学院团委、学生会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肖立东
副组长:张 程
成 员:杨 丹 闫宝军 辛 笛 贺树立 陈 静
仲惟嘉 姜云莉 张广钰 肖忠宇 李思文
附件:1.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会主席竞聘报名登记表
2.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会主席竞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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