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234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事安排

1.赛事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主任:程延江

成员:(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万               闫洪雨        

    吴景瑞        郑志慧   秦国峰   徐生华   

    高文举   郭文锋   常利国   蔡玉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校级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教学及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竞赛项目的审核与管理,参赛项目初审及推荐排序,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相关课程建设,实验与竞赛场地建设以及竞赛相关协调工作等;指派一名负责人加入学科竞赛微信工作群,负责赛事的协调联络工作。

2.赛事类别

大赛将举办主体赛事和“青年红色之旅”活动,各赛道规则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黑龙江赛区产业命题赛道组织方式详见《关于举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附件2)。

3.参赛要求

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的立项项目必须申报参赛,且申报参赛将作为结题的必要依据。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赛程安排

1)校赛参赛报名及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申报项目数量不低于学院在校生总数人的8%。如学院无法完成规定数量,将按比例核减下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

材料提交要求:参赛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文件)1份、《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报名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于612日下班前交至所在学院负责人。按照参赛类别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汇总初审后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排序, 615日下班前将如下材料统一报送主楼A318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59943315@QQ.com,电子文件命名“XX学院第九届“互联网+”申报材料”。注:①《附件4: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②《附件5: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③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④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网上具体报名方式:参赛团队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进行报名,参赛学生可通过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

校赛具体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2)省级复赛(20237月上旬完成)

省赛复赛分为两个环节:网络评审,产生铜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公布现场赛参赛团队名单;现场评审,产生金、银奖获奖项目,并选拔入围国赛训练营参赛项目。

3)国赛训练营及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237-8月)

由省赛组委会指定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进一步打磨项目,选拔黑龙江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宏禹

联系电话:0451-86684764(内线6097

邮箱:59943315@QQ.com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举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docx

附件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各学校校级初赛最低参赛团队数量名额.docx

附件4: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报名表.doc

附件5: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xlsx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