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23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作为我省外语教学、教研工作的交流平台作用,促进外语教学改革和外语教育科研发展,调动外语教育者的教学研究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项目要求选题方向为“外语教育”,包括外语课程设计、教学模式、测试、教学管理、教材研究等相关内容,不接收与外语教学不相关的语言学理论研究和外国文学研究。请各单位依据各自科研优势,参考《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组织相关人员自主命题申报。

二、工作安排

1. 申报(201812-201833日),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报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 初审,申报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于33日前上报基地项目管理办公室;

3. 评审(2018315-24日)由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拟定立项名单及项目等级;

4. 立项(201841日),课题办向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立项通知》。基地官网(210.46.97.180/jljd)公布立项名单。

5. 原则上,一般项目周期为一年,半年进行中期检查;重点项目周期为二年,一年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基地官网通知)。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具备以上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有两名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2. 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项目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课题;

3. 所申报课题要切合本省外语学科发展,反映本省本单位外语学科特色,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适用性;

4.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原则上不能同时承担两项及两项以上本研究课题。

5. 本课题面向教师和学生两个科研群体。教师组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应在一年完成,重点课题可以选择两年完成。学生组默认为一般课题,要求一年完成。项目负责人如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三年内不能参加本基地项目申报。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销。

五、申报方式

申请人提交《申报书》一式四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截止日期:201833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地址:主楼A305

联系电话: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科学研究处

201812

 

附件:

1.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申报书

    3.2017年度黑龙江省外语教育学术交流基地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