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2023年第二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延期结题课题;2021年度应结未结课题;2022年度在研92项课题如已完成课题研究,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验收办法
1.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4.课题研究成果(含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并附查重报告。
5.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应用实践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基础理论研究课题成果发表在社会科学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三、提交材料
1.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其中研究报告为必备项,不少于8000字)。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结题验收书》。
3.《社科成果要报》稿件(以对策建议为主,来自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可提交多篇稿件,每篇内容独立且2000字左右,通知及样例见省社科联官网)。
4.结题佐证材料(含成果应用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由各课题组报送至科学研究处审核,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标题为“基地专项课题结题材料+负责人姓名”。
6.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8日11:00前,逾期不再接收,应结未结课题如未按期提交材料,将予以撤项并追回经费。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附件: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结题验收书及变更审批表
科学研究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