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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启动

作者:发布时间:2014-05-13浏览次数:314

2003年国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来,我院共有82名毕业生积极投身此项目,为甘肃、四川、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黑龙江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过程中,我院艺术设计学部邱立勇同学因成绩突出获得了共青团中央授予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银奖”、黑龙江省志愿服务金奖等荣誉,受到原国家领导人王兆国同志接见,并作为最优秀西部志愿者之一,在团中央的组织下赴全国各地巡回报告。在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活动中,邱立勇脱颖而出成为了光荣的火炬手。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招募工作已经启动,欢迎我院2014届毕业生踊跃报名,现将具体情况予以介绍。

一、国家相关政策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基层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行动。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中规定的政策支持。具体如下:

1.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3.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4.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详细内容请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询!

二、服务省份(地点)

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西藏和黑龙江。

三、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42161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26前交至本校项目办(校团委)。

462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中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2.志愿者保险。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西藏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黑龙江东方学院政策:

凡是成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学院分别奖励人民币每人2000元(省外)和500元(省内),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志愿服务期间个人的档案户口免费保存!

 

黑龙江东方学院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报名地点:院团委办公室(主楼214

联 系 人:高文举  肖立东

联系电话:86624648(办)  15004647145  1500462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