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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21浏览次数:3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和航天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文化艺术水平,集中展示我院学生在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方面的实践成果,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新时代东方学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十二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青年学生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水准、提高整体素质,扎实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工程、公寓标准化建设工程和文明养成教育工程,为我院应用技术大学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时代精神·实现青春梦想

三、组织机构

  长:李世泽

副组长:高文举

  员:曲子光  肖立东  卞寿权  牟鸿飞  李新海   

吴景瑞          李雨亭  张广钰   

李龙珠        张月秋  张恒民      付佳钰

四、活动内容及参与办法

本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紧密围绕主题,以英语单词听写大赛、校园辩论赛、十佳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弘扬长征精神·实现青春梦想”演讲比赛、寝室文化节等活动为重点,结合专业特点的特色活动,整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部要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各项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团支部、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打造结合专业特点的品牌活动,在学部内树立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2.各级团学组织要积极宣传,精心举办所负责的活动,比赛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评奖结果。

六、奖励办法

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共同评选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奖励。设立奖项如下:

1.设“优秀组织奖”4个,以奖励在本届艺术节中组织精心、学生参与广泛、活动内容形式新颖、反响较好的学部。

2.根据参与人数,设“活动积极分子奖”240个,以奖励在艺术节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

附件:/uploads/ckfinder/userfiles/files/第二十二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表(1).xls

 

 

        黑龙江东方学院

        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