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时段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86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春季学期开学时段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封闭管控。开学两周内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哈,校外人员非必要禁止入校;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师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等待学校正式通知;

2.线上授课202232日起实行为期一周线上授课,一周后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决定是否转入线下教学;线上教学期间,授课教师居家工作,其他教职员工(含双肩挑)正常上班,通勤正常运行全体教职员工要坚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到校工作要“坚持两点一线”。

3.做好防护。严控校内人员集聚活动,师生校园活动实行最小单元管理,师生在校园内要佩戴医用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4.搞好排查按照学校推送的排查通知严实做好排查工作,师生接到官方流调电话要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报告,特殊情况立即直报学校防指办,隔离人员、密接人员、次密接人员、中高风险旅居人员要跟进排查每日一报。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人事处、学生处、总务处要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做好师生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5.认真消杀加强校园环境消杀,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相关责任主体要持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通风、消杀,加大高频接触使用部位消毒频次,对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做到真到位、管到底,

6.加大宣传有关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要及时关注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提醒师生员工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关注支持学校管控措施,对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加强值班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开学后两周实行校领导带班,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值宿,值班人员出现漏岗情况严肃处理。

8.严格管理严格校内施工和经营场所管理,校内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执行扫码、测温、限流等政策,完善“一米线”设置,加强消毒消杀工作。校内商户和施工人员要坚持定期核酸检测,减少校内流动,校内施工项目要切实做到物理隔离。

 

 

黑龙江东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