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防指和平房区防指有关工作要求,我校自11月1日起实行部分教职员工住校工作制。至今,全体住校教职工已连续住校一周,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随着时间推移校内人员风险已逐渐降低,但近日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属地高校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高校要继续实行教职工住校工作,不能采取“两点一线”工作模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住校工作制。住校人员范围按照10月31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
二、做到“应住校必住校”。凡目前在校外的且属于应住校工作的人员,要立即返校工作(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除外),人员名单报人事处汇总。
三、严格请假制度。目前应到校但不能到校工作或因特殊情况需离校的教职工,要实行“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校长”三级请假审批制度。
黑龙江东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