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专业设计、意见征集、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正式上线并启用《黑龙江东方学院视觉识别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视觉识别系统是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启用学校视觉识别系统,是传播校园文化、塑造学校品牌的需要,是体现学校精神、强化文化建设的需要,是增强全体师生员工凝聚力,更好树立和维护学校形象的需要。
2.学校视觉识别系统对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了统一规范,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会务、形象宣传、校园环境和对外交往等各项活动。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旧版标识停止使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逐步开展对视觉识别系统的应用。可以替换更新的电子版标识及元素,要及时更换。本着节俭的原则,根据原文化标识制作的实物原则上仍可继续使用,但在新设计制作涉及视觉形象的物品时,要按照视觉识别系统标准规范制作,不得随意更改。严禁以学校发布视觉识别系统为由,销毁之前制作的尚可使用的宣传品,造成铺张浪费。
4.视觉识别系统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布,文件有JPG和AI两种格式,相关素材可在专题网站:http://www.hljeu.edu.cn/vis/main.htm直接下载。严格遵照《黑龙江东方学院视觉识别系统手册》《黑龙江东方学院校园环境导视系统手册》执行(详见专题网站)。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商业目的利用学校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及应用元素。未经授权或许可,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学校视觉识别系统。
6.党委宣传部负责对视觉识别系统的推广与管理工作。目前,学校视觉识别系统仍处于试用阶段,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党委宣传部反馈,联系人:孙川老师,联系电话:座机内线6086、手机13836016487。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