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范围
1.统计填报的实验室范围:全校所有教学和科研用实验(训)室。
2.统计时间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1.信息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基表)7个,综合报表(综表)1个。
2.各教学单位主要收集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和基表七信息数据,其中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3,请涉及学院填报。
3.各填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填报前认真阅读“附件4:填报注意事项”和“附件5: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填报说明”。填报数据代码请参考“附件6: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
4.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按实验项目逐项填报。
三、任务安排及填报方式
序号 | 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填报方式 |
1 |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 资产管理处 | |
2 | 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资产管理处 | 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3 | 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各相关教学单位、 资产管理处 | 附件3由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填写,资产处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
4 |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 |
5 |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 |
6 |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
7 | 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各相关教学单位、 | 附件2由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填写,资产处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 |
8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 资产管理处 | 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汇总 |
四、填报工作进度要求
1.基表一、基表二由资产管理处统计,并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时间2025年9月10日。
2.基表三、基表七由各相关教学单位统计报表,填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电子版发送至dfxyzc@hljeu.edu.cn,完成时间2025年9月10日;资产管理处依据各教学单位的报表进行填报,完成时间2025年9月12日。
3.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相关教学单位统计,并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172.16.0.77:8014/sysgl)填报,同时将填报数据电子版发送至dfxyzc@hljeu.edu.cn,完成时间2025年9月10日。
4.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所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进行数据检测和修正,并将检测无误的数据上报至教育部系统,完成时间2025年9月15日。
5.资产管理处负责将教育部系统审核通过的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上报至实验室智慧管理平台。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