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财务处报销工作即将进入年末结账和会计决算阶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截止到12月15日,18日—22日、25日—29日进行年末结账、决算等工作,不对外办公。
二、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三、有预借款尚未报销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15日前尽快办理核销手续,否则将影响下学期部门借款。
望各部门周知并予以支持!
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