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简介
财务处是学校行政机构,是唯一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财务处统一负责学校各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预算工作,对全校的财经活动进行归口管理。
学校财务处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职责下,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应有权利;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中心任务,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制定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监督和检查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做好报帐、记帐、核算工作及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做好信息反馈。
学校财务处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科学的管理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