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个税报税系统已在3月份完成更新,由于1、2月份仍然按原办法扣税,使得部分教师1月、2月工资及酬金的个税扣款与实际应纳税款有差异,此差额已在3月份发放工资中调整。
今后个税计算采用按年累计预扣法,这个月错过了,下个月也可以填报专项扣除信息,以后月份均可补抵,纳税人不会受到损失。财务处会在每月13日更新一次专项扣除信息,需要填报的老师,请每月10日前通过税务APP客户端填报。
特别提醒,希望在学校工资酬金中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请务必选择扣缴义务人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