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准确反映学院固定资产的真实性,促进受赠资产的及时入账,以管好、用好受赠资产,学院决定在核查仪器设备(时间安排详见“关于2019年度仪器设备核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尚未办理受赠手续的受赠资产进行核查、登记、入账。
一、未登记入账的受赠资产入账手续的办理
1、受赠资产的范围
校外单位、个人捐赠的资产,上级单位、学院教育基金会调拨的资产等。
2、受赠资产的价值确定
有价值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及复印件等)的,按其价值证明认定;没有
价值证明材料的,对于受赠的新资产可参照市场公允价确定价值,对于旧的资产,受赠单位对受赠资产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使用价值等情况做出客观估价,按估价认定价值。
3、受赠资产的验收
受赠资产由受赠单位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仪器设备和家具验收办法”(黑东院财发[2011]2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凭受赠材料或说明、受赠资产价值证明材料或说明到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资产入账手续。
二、2015年以来受赠资产的核查
{C}1、{C}已办理登记入账手续的受赠资产,直接填报“受赠资产核查登记表”。
受赠资产核查登记表
设备 编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受赠 年月 | 受赠 单位 | 使用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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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办理登记入账手续的受赠资产,按上述要求办理入账手续,同时填报“受赠资产核查登记表”。
3、2019年5月24日前,受赠单位完成受赠资产的登记入账和核查工作,并将“受赠资产核查登记表”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到dfxyzc@163.com。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