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处修改、补充、新增会计报销流程单
及建立财务报销业务咨询群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完善窗口服务是我们不变的宗旨。为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完善报销流程,加强服务意识,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财务报销业务。财务处修改、补充、新增会计报销流程单及建立财务报销业务咨询群。做如下通知,望周知。
一、 修改、补充、新增会计报销流程单。
我们本着健全内控机制,减少财务风险的原则。梳理日常报销业务中的问题。对部分财务表单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修改、补充、新增若干会计报销流程单。自即日起,新版报销表单正式启用,旧版表单作废停用。报销时请登录财务处官网“下载中心”栏下载使用。
新增表单:《黑龙江东方学院费用报销单》
《财务审批权授权表》
《黑龙江东方学院合同支付明细单》
《黑龙江东方学院超定额使用经费审批单》
调整表单:《黑龙江东方学院票据粘贴单》
《黑龙江东方学院借款单》
《黑龙江东方学院差旅费报销单》
《本校职工其他补助明细表》
《非本校职工一次性劳务明细表》
《黑龙江东方学院签字样本确认单》
《实习费发放明细表》
提示:(1)办理报销业务时请务必使用票据粘贴单,并仔细阅读粘贴单“报销签批流程”(2)所示,按业务类型填写报销单据。
二、建立财务报销业务咨询群
为使我们的服务工作更加完善,教职工办理财务相关业务更加便捷,财务处建立财务报销业务咨询群,用于解答校内教职工的各类财务问题, 做到无接触也沟通。
1、 根据业务性质建立三个群:
①学部、直属部门经费业务咨询群。
②科研经费业务咨询群 。
③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业务咨询群。
2、 欢迎您加入,进群请备注:所属部门+姓名+电话,如“计算机张晓虎13946178452”,待群管理员认证通过即可入群。
3、 此群为财务咨询的工作群,不得推送各类广告,不得有业务无关的聊天,一经发现群管有权将其移出。
4、 财务报销业务咨询群解答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