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服务性收费项目
(2022版)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文、《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文的规定,高校为满足部分学生需求(包括各类证件补发、提供和复印各类证明及资料、课余时间上机及上网、在正常生活用水用电基础上超限量用水用电等)向学生提供服务,可以向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
服务性收费以学生自愿、学生受益、有利管理、成本补偿和不得营利为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面向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实行学校统一管理,费用统一归集财务处,统一核算。现将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一、学生证补办学生证皮5元、学生证10元、乘车优惠卡10元、
学生证+乘车优惠卡20元。
二、校园一卡通补办卡片13元。
三、教务处成绩单、在校证明(自助机器)免费打印三次,超出三次2元/次。
四、公寓温水:0.003元/秒 ,0.18元/分。
五、公寓电费:每个寝室每学期免费电量125度,超过部分0.51元/度。
六、洗浴温水:0.003元/秒 ,0.18元/分。
七、上网卡收费
面值50元网卡,可用100小时,计费标准0.5元/小时。
面值100元网卡,可用744小时,计费标准0.13元/小时。
八、礼堂:
礼堂电影票收费:4元/次。
九、图书馆:
自助文印收费标准
图书损毁逾期
借阅图书损毁逾期罚款,超出借阅期罚款0.1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