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寒假借书的通知

发布者:包岩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437



根据图书馆期末安排,图书馆寒假借书计算周期从20211117日开始算起。在1117日以后所借图书即视为假期借书,假期不计算图书超期,但需在开学之后两周内归还图书馆。

1117日以及之前有借书读者,可以在图书馆自助借还设备上进行续借,还可通过办公OA的“图书系统(内网)—我的借阅”链接,或者通过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公众号(常用服务—图书馆主页—我的借阅)进行续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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