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东院办发〔2012〕15号
关于调整学生上课时间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及全体同学: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上课时间,优化教学秩序,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季节时令运行相应学院上课时间表,即从10月1日至4月30日按附件1执行;5月1日至9月30日按附件2执行。
各学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了解上课时间的调整。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同学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此项工作,按照新的上课时间安排好学习和生活。
附件:1.学生上课时间表(10月1日—4月30日执行)
2.学生上课时间表(5月1日—9月30日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调整 时间 通知 |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
打字:刘佳 校对:崔鹏飞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