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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 期中检查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3-10-16浏览次数:20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

期中检查的通知

 

各学部、教研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院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掌握学院的教学动态,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第9周至10周将集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督导为辅。主要采取重点专项检查、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展开工作。各学部、教研部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工作,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教务处有关人员将随机听课,抽查课堂教学情况,随机检查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情况。随机检查各单位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进度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专项检查

1.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

(1)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制定情

况。

(2)检查各专业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以及期中实际完

成进度。

(3)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开出率、开课质量,实际效果,是否存在未开出课程、未开出原因。

(4)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及保管情况,教师实验指导书内容、实验报告批改情况。

2.检查作业

依据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暂行)》重点检查:

(1)检查作业数量。

(2)检查作业质量。

(3)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二)听课

1.教学督导室专家听课。

2.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学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听课。

3.教师之间互相听课。

4.听课人员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和教材使用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同时将教师授课情况、课堂管理、整体效果及建议详细记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座谈会

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师及专家对教学运行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部召开座谈会的时间自定。

要求及上报材料

1.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

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学督导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各单位要提高质量意识,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对检查中不合格项目,要立即拿出措施进行整改。 

    3.教务办根据教学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本次教学检查总结,写出书面报告,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尤其是重点专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部分。

4.学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听课评价表(复印件各学部留存,原件上报教务处)。

5.各类座谈会纪要。

以上材料经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8报送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