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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使命团旗红”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5-04-10浏览次数:6

各团支部:

为了纪念“一二九”运动8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学院新校区的落成,喜迎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即将召开,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东方学子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发全院师生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按照工作安排,4月至6月院团委、大学生艺术指导教研室将在全院各级团组织中开展群众性、广泛性的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使命团旗红

二、活动对象

 201220132014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54月—6

四、活动安排

  1.团支部层面:“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4月中旬—5月上旬)。由各学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各种形式的唱红歌活动,在全院范围内掀起唱爱国主义歌曲活动的热潮,渲染校园文化活动氛围。

  2.团总支层面:“唱红歌”比赛(“五四”前后)。在学部开展“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基础上,要求学部团总支组织选拔1支优秀队伍,报送院团委,统一参加学院的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汇演。

  3.团委层面:举行“青春使命团旗红”黑龙江东方学院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歌会(6月初)。在各学部举办合唱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校性合唱汇演。

五、汇演要求

1、曲目要求:合唱要求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见附件),另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内容应健康向上,以围绕爱国主义或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题。

2、参演队伍要求:每学部组成一支参演队伍,每队参演人数为100人左右,男女不限,指挥一人。

3、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声音整齐、音色统一并清晰、和谐。感情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思想感情。

4、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大方,能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5、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准备道具。

6、按抽签顺序进行演出。

六、奖励办法

  1、合唱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根据各学部开展活动的情况、参加全校合唱汇演情况等给予综合评定,并给获奖单位颁发证书。

  2、团支部合唱活动设优秀奖,学校将对在合唱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活动要求

  1.各学部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广泛动员全体同学参与“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并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合唱活动。

2.在开展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地开展。

3.各支部要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学生排练,排练时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艺术指导教研室

 

共青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2015年4月9

  

“青春使命团旗红”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汇演

指定曲目

 

 

序号

曲目名称

序号

曲目名称

1

义勇军进行曲

21

我和我的祖国

2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22

红旗飘飘

3

东方之光(校歌)

23

春天的故事

4

唱支山歌给党听

24

我爱你,中国

5

党啊,亲爱的妈妈

25

在希望的田野上

6

光荣与梦想

26

我们走在大路上

7

红旗颂

27

今天是你的生日

8

五月的鲜花

28

保卫黄河

9

十送红军

29

长江之歌

10

东方红

30

黄水谣

11

走向复兴

31

祝福祖国

12

爱我中华

32

众人划浆开大船

13

在太行山上

33

团结就是力量

14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34

革命气节歌

15

走进新时代

35

忠诚卫士歌

16

英雄赞歌

36

长征

17

青春之歌

37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18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38

阳光路上

19

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39

八月桂花遍地开

20

二十年后再相会

40

南泥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