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27日至10月7日调休,共11天。
9月3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9月26日(周六)、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串至中秋与国庆假期休息。9月26日上单周周一课,10月10日(周六)上单周周二课。
二、注意事项
1.学部及任课教师要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因假期耽误的课程原则在机动周补齐。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10月7日18:00前返回学校,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
3.学院总值班、总值宿由院长办公室安排,保卫、学生公寓、食堂等各单位的值班、值宿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落实,汇总后分别于9月25日前送交院长办公室。
4.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确保全院师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
5.放假期间通勤车停运,10月8日通勤车恢复正常;
9月27日至10月7日,学生食堂一层开伙,其它二、三层停伙;
浴池9月27日至10月6日停业;
放假期间,开水房停止供水,打开水可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