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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文化艺术水平,集中展示我院学生在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方面的实践成果,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新时代东方学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十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青年学生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水准、提高整体素质,为我院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应用技术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共铸东方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左长滨

副组长:杨  彬  杨玉顺  赵伟华  单凤云   高文举  于  泉  曲子光

成  员:肖立东  吴  迪  万  淳  李龙珠  牟鸿飞  闫洪雨  王  鑫 

吴景瑞  王  涛  邓  群  李雨亭  张  程  林  海  高  岩

四、活动内容及参与办法

      本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紧密围绕主题,以校园辩论赛、十佳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演讲比赛、寝室文化节等活动为重点,结合专业特点的特色活动,整体活动安排和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部学生会要在团总支的指导下,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各项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团支部、班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学部内树立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2.各级团学组织要积极宣传,精心举办所负责的活动,比赛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评奖结果。

六、奖励办法

      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共同评选出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闭幕式上进行表彰奖励。设立奖项如下:

      1.设“优秀组织奖”4个,以奖励在本届艺术节中组织精心、学生参与广泛、活动内容形式新颖、反响较好的学部。

      2.根据参与人数,设“活动积极分子奖”240个,以奖励在艺术节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

第二十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表.xls

 

                 黑龙江东方学院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