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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安全防火工作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7

各部、处、室、中心、图书馆: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消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学院的领导下,以强化责任落实为着力点,以彻底排查治理隐患为落脚点,进一步巩固“冬季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春季安全防火工作,不断提升我院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院各项建设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春防工作时间为310日至531日,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

    2.第二个阶段为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阶段;

    3.第三个阶段为工作总结阶段。

    二、工作措施

    1.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遵守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春季安全防火工作形势,制定春防方案;建立和完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原则建立“实名制”防火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岗位责任人具体抓。各岗位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把安全防火责任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责任到位,认识到位,把工作抓实抓好。

    2.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的火灾防控制度,并填写检查记录。各部门要采取重点排查、按计划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负责消防安全的区域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漏一个场所、场所不漏一个部位、部位不留一个隐患。主要查用火、用电、用气,看防火制度落实情况;查防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看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情况;查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看是否完好和运行情况。公寓及各楼宇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大功率和不合格电器;校园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使用规定,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检查中发现问题,要认真登记,逐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落实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3.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标准,以安全防火应知应会常识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工作。各单位可以采取悬挂条幅、设置宣传板、利用广播和LED屏幕或使用微信、QQ等形式积极进行防火宣传;开展征文、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或采取看宣传片、听专题讲座等教育形式对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关注消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以班级、社团、志愿者等组织形式,进行一些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后才能上岗,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春季防火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2.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消防工作责任到位、日常巡查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改不走过程。

    3.要进一步完善单位二级档案建设,及时将春季安全防火工作预案、教案、会议记录、影像宣传资料等归档。同时,做好工作总结,在5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楼249室)。

 

 

院长办公室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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