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出入校园车辆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学院于
一、所有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按要求停放。
二、外来办事机动车辆(非本校教职工使用车辆),经门卫与相关部门核实后,以有效证件换取登记牌方可进入校园。
三、本校教职工个人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将校内车辆通行证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
四、出租车及运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本系统为电子自动识别系统,一杆一车,不能跟车,违规砸车,后果自负。
六、未办理通行证的教职员工请按照要求到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
七、通行证与车牌不符的教职员工请带好原通行证到保卫处办理更换手续。
八、补办通行证截止日期为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