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16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2日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周六)上班,上双周周二课。

    2.劳动节:4月29日5月1日放假,共3天。

    二、注意事项

    1.因假期耽误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时间补课,学部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4月4日5月1日18:00前返回学校,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

    3.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