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经学院同意,现对黑东院办发〔2019〕3号文件《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中201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调整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4日,共四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课程安排
4月28日(周日)补5月2日(第十教学周周四)的课程;5月5日补5月3日(第十教学周周五)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因国家法定假日耽误的课程不安排补课,学部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因节假日影响的课程进度。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5月4日18:00前返回学校,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
3.全院总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保卫、公寓、食堂、车队、变电所、锅炉房等部门值班值宿由各主管部门安排。各口汇总后,请于4月28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
4.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
黑龙江东方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